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一些群众担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担心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会有所减弱。2021年4月,全国扫黑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出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局之年要抓好“十件实事”,巩固和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8个月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专项斗争经验,协同作战、攻坚克难,基本完成了“十件实事”任务,取得了丰硕战果。2021年度“十件实事”有力推动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向全社会释放了扫黑除恶始终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有力带动了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漏网之鱼”大多数已追捕归案
针对专项斗争结束后仍有部分涉黑涉恶逃犯未到案的情况,全国扫黑办把追捕“漏网之鱼”列为“十件实事”的首要任务,要求各级政法机关集中精锐,全力将“漏网之鱼”缉拿归案。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及时发布敦促逃犯投案自首的公告,公安部扫黑办加强指导督捕境外逃犯,各地公安机关组建追逃专班,主要负责人牵头缉捕工作。在追逃工作最吃劲的时期,全国扫黑办召开第二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推进会,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再加压、再鼓劲。
截至12月26日,680名目标逃犯已抓获610名,抓获率89.7%,其中境内逃犯569名,已抓获567名,抓获率99.6%;由于新冠疫情等原因,境外逃犯111名,已抓获43名,抓获率38.7%。有214名逃犯慑于追逃强大声势投案自首,占抓获逃犯总量的35.1%。明年要力争将剩下的“漏网之鱼”全部追捕归案。
二、重点线索核查取得新进展
针对专项斗争结束后群众举报仍然较多、部分举报线索没有查深查透等问题,从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接到的8000余条涉黑涉恶有效线索中选取了120条情况复杂、多次举报,特别是涉及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重点线索,由全国扫黑办组织直接核查。
目前,已经核查完结114条,核查完结率95%,查实有涉黑涉恶或涉其他违法犯罪线索67条,核实率近60%,一批核查阻力大、长期没有进展的重点线索取得重大突破,为依法精准打击提供了靶向指引。
在线索核查工作的引领带动下,今年以来,全国又打掉涉黑组织164个、涉恶犯罪集团101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余万人,判处黑恶罪犯5360人,保持了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三、一批“保护伞”被深挖彻查
针对一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隐藏蛰伏较深的情况,全国扫黑办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清除害群之马”统筹推进,做到线索同查、案件同办、督导同驻,着力推动对专项斗争期间“有黑无伞”、未查深查透的涉黑涉恶案件回溯倒查,从执法司法腐败案件中,循线对比碰撞,依纪依法深挖彻查一批“保护伞”。
今年以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9931起,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69人,移送司法机关1037人。案发20多年的甘肃兰州荣一键涉黑案,新查处公职人员50余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15人,有效纯洁了干部队伍,净化了政治生态、社会生态。
四、存量案件基本依法办结
针对专项斗争结束后公检法机关共有3000余起案件仍在办理的情况,全国扫黑办要求各地办案单位做到慎终如始,确保队伍不散、力度不减,严格依法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截至12月20日,专项斗争结束后的存量案件基本办结。如依法办理了湖南衡阳石峰涉黑案,判决石峰等4人死刑立即执行、6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针对“黑财”执行难等问题,全国扫黑办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出台政策文件,加强工作指导,“黑财”依法处置工作加快推进。今年以来涉案财产共执行到位589.38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防范和整治“村霸”机制不断健全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防范整治村霸问题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防范整治“村霸”的制度机制,持续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
各地在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过程中,严格落实“两委”人员资格联审制度,细化候选人负面清单,共取消9.3万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参选资格,把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挡在门外。
有的地方建立打击和整治“村霸”回头看机制,对曾被“村霸”侵占的村集体资产依法处置情况走访复核,跟进建强村党组织,防止被其他不法势力控制。
六、四大行业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非法采石挖沙案件查处打击难度大等问题,全国扫黑办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决定集中一年时间,深入开展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四大行业专项整治。全国扫黑办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设立行业整治专项举报模块,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一把手挂帅、各业务条线参加的协同机制,推动行业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公安部深入开展“长城”“云剑”“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9万名,捣毁诈骗窝点2.9万个,电信网络诈骗案立案数从6月份开始已连续6个月同比下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严厉打击整治碰瓷、滋扰、敲诈货车司机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盗抢货车燃油犯罪多发的态势,通过加装监控探头、串并办案等手段,逮住了一批“油耗子”,消除了广大货运司机的心头之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排查处置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线索7800余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生态环境部将非法采石挖沙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查办广西茅岭江流域等一批非法采沙案件。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会同公安部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共打掉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团伙12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500余人。
七、挂牌重点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针对部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难度大、进度慢的情况,全国扫黑办筛选了30起案件作为今年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通过领导督办、一月一调度等方式,推动北京周广森涉黑案、辽宁沈阳张俊民涉黑案、阜新陶革涉黑案等“钉子案”“骨头案”取得重大突破。
目前,30起挂牌案件已审结4起,审查起诉7起,正在侦查19起。其中张俊民涉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7名,查处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杨建军等“保护伞”80名;陶革涉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查控涉黑资产近3亿元。
八、重点地市进驻督导和整改工作效果明显
针对有的地市群众举报线索多、社会治安形势较复杂等问题,全国扫黑办要求每个省(区、市)明确一个重点地市,作为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导推动地市,并实行每半年一次动态调整机制。
6月份以来,全国扫黑办对确定的32个重点地市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派出特派督导组全覆盖进驻督导,推动重点地市补齐短板、迎头赶上。目前,32个重点地市工作全部实现赶超进位,促进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均衡发展,有的重点地市工作还进入了先进行列。如湖北省鄂州市通过重点督办,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8.6%,电诈、盗窃发案同比分别下降22.9%、38.3%;浙江省杭州市列入重点地市后,全市各政法单位通力协作、加压奋进,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
九、扫黑除恶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并得到表彰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一定程度存在松劲懈怠的苗头,全国扫黑办组织媒体对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大会表彰的197个先进集体、540名先进工作者开展典型宣传,进一步提振了精气神。
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弘扬英模精神,选树了潘东升等一批群众公认度高、叫得响、感人深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典型、崇尚英模、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结合四年一度的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将专项斗争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效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示范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指标,评选表彰了一批可学可鉴可推广的先进模范,鼓舞了士气。
十、舆论宣传掀起一波波热潮
注重常态化扫黑除恶舆论宣传工作,创新“互联网+扫黑”模式,建设包含10个主题展厅和1个影剧院的扫黑除恶斗争网上展览馆,运用网络技术“新笔体”为扫黑除恶存史立传。在中央电视台播放《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政论片。精心制作推出反映专项斗争题材的影视大剧,其中院线电影《扫黑·决战》票房破4.5亿元,电视剧《扫黑风暴》成为现象级“爆款”,收视率突破1%,网络平台点击量突破50亿,人民群众纷纷点赞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决策英明、成效显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6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发布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展,持续保持了宣传的热度。
2022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任务依然艰巨。全国扫黑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抓好宣传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十件实事”,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