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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快速举报,实时受理!


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方便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国扫黑办建立了“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即专门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网站(网址:www.12337.gov.cn)。


3分钟 快速举报 !


举报人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举报链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


1扫描识别图中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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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12337”,点击“线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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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举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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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我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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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填写举报信息,完成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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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介绍】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实行全流程自动化处理,省级扫黑办可以通过智能化举报平台的管理研判功能,对省内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比对,实现统一分流、交办、督办、反馈,避免重复查办。在线索核查反馈上,除由公安部和省级扫黑办对线索核查结果进行双重把关之外,全国扫黑办还将每月自动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实名举报线索,通过短信方式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听取举报人意见。

  此外,智能化举报平台还设置了行业领域信息项,既可对举报线索深挖彻查,又可分析发现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源头治理提供决策参考。智能化举报平台实现了对案件办理进行动态跟踪、对黑恶势力犯罪动向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绘就专项斗争“态势图”,从多个维度对各地线索查办工作进行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建立完善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为确保举报信息安全,智能化举报平台大力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并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监测运行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预警、处置危害举报信息安全的突发情况。举报平台采取“内外结合”的设计方案,外网部分依托互联网接收群众举报,举报受理后,举报线索就从互联网转入涉密内网,在此之后的后续全部流程和信息均在涉密内网上运转,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在核查安全上,要求线索核查单位强化安全保密工作,明确全部核查人员都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作出保密承诺,严防人为失泄密。同时,建立了完备的线索流转、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这个过程做到了网上留痕,全程可追溯、可恢复、可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