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怎么惩处?给黑恶势力提供“血液”的非法放贷如何处理?当黑恶势力从现实进入网络,“网络黑恶势力”如何在法律上认定?怎样才能让异地服刑的黑恶势力罪犯积极参与举报,深挖出更多涉黑涉恶线索?
随着今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都有了明确的答案。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重磅指导性文件,在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对上述4个法律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特点作用和贯彻实施等重大问题作了解读。长安君就陈一新的解读,原汁原味奉献给大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准确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深入推进。
今年4月,全国扫黑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刑事案件以及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等4个法律政策文件,为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法律政策指引。在法律政策的指引和促进下,专项斗争呈现出“四个提升”的良好态势:
——促进办案能力提升。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了办案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水平。
——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切实解决定性不准、“搭车执法”等问题,促进了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
——促进斗争威力提升。对“套路贷”、“软暴力”等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彰显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法治权威。
——促进打击效果提升。依法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有力推动“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截至10月15日,全国依法打掉涉黑组织2421个、涉恶犯罪集团8365个、涉恶犯罪团伙29773个,破获刑事案件298237件,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232.9亿元,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1632起129064人,一审判决13037件77564人、二审判决5305件39971人。
当前,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转段的关键时期。总的看,专项斗争推进态势强劲,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跟进有待加强;一些黑恶势力利用法律漏洞、监管盲区实施非法放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破坏网络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一些黑恶势力改头换面、蛰伏隐匿,深挖彻查犯罪线索还存在短板。这些问题对准确适用法律政策、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上,郭声琨书记明确要求,要完善法律政策指导机制,及时出台深挖整治的指导性文件。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两高两部”针对专项斗争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的基础上,出台了上述4个法律政策文件。这是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完善专项斗争法律政策保障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推动专项斗争依法深入健康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这4个法律政策文件,主要是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为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适用不统一、依法严惩不精准等问题而制定出台的。其目的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增强“打伞破网”的精度。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旨在靶向破解“保护伞”查办难的问题;查办涉黑涉恶大要案而没有查出“保护伞”或查处不到位的问题;同一对象被多年举报、多层举报、多头举报而查处不力的问题。
——打造严惩非法放贷的利器。出台《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剑指非法放贷、暴力催收、与黑恶势力勾结等违法犯罪,明确非法放贷行为入罪标准,建立刑事制裁体系内部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行为。
——斩断网上黑恶势力“黑手”。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主要是明确网上黑恶势力犯罪的构罪要件,推动专项斗争从网下向网上延伸,形成网上网下共同发力的局面。
——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出台《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主要是明确跨省跨部门办案线索移交程序,鼓励监所在押的黑恶势力罪犯检举揭发,深挖一批真实性强、成案率高的涉黑涉恶线索,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这4个法律政策文件,以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监察法等法律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依法严惩要求,重在发挥四方面作用:
——明晰定罪量刑标准。这批法律政策文件,既强调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又强调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适用,有利于执法办案部门准确认定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利于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攻克深挖彻查难题。这批法律政策文件,对攻克“骨头案”、“钉子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法律政策指引,有利于实现“大伞”“小伞”一起打、“官伞”“警伞”一起查;有利于加大对金融、信息网络、共享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利于依法打击变“色”变异、手段翻新升级的黑恶势力,确保即使黑恶势力换了“马甲”照样予以严惩。
——促进条块协调联动。这批法律政策文件,对办案过程中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配合作出规定,有利于强化纪法衔接,解决涉“伞”线索移送查办不协同、案件查处“两条线”、“两张皮”的问题;有利于解决跨省异地关押罪犯带来的检举线索移交难、办理难问题,增强执法办案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助力打击整治并举。这批法律政策文件,就非法放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作出规定,有利于促进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性,积极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有利于办案机关在不同环节发现涉及行业监管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健全行业监管、乱点整治、基层治理长效机制提供法律政策依据。
全国扫黑办将继续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积极推动这批法律政策文件落地实施。
一抓宣传。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解读好、宣传好这批法律政策文件,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开展以案说法,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
二抓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深悟透法律政策文件精神,更好地运用于专项斗争实践。组织编印《法律政策指引》《典型案例汇编》,为执法办案人员提供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指引。
三抓督导。推动强化办案动态监督,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及法律文书。把这批法律政策文件执行情况纳入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回头看”重点内容,适时组织扫黑特派督导专员开展专项督导及案卷评查,推动各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抓机制。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打财断血”查控平台和机制,完善公检法机关与相关监管部门协作处置涉案财产工作通报机制。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完善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出台指导性意见,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