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至今年4月底,全省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9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15个、团伙487个,破获刑事案件15607起,刑拘、逮捕19286人,13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打掉的涉黑组织超过2017年以前的总和,破案数和打击处理人数超过前10年的总和
■ 2018年初至今年4月底,立案查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66件1455人
■ 2020年,全省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达到98.26%、成效满意率达到97.78%
6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聚焦主攻方向,持续加压发力,打了一场扫黑除恶整体战、歼灭战,取得重大成果:黑恶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发展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政法队伍得到自我净化、党风政风得到明显好转。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三年专项斗争结束后,扫黑除恶工作转入常态化。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健全落实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六项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防范整治,深化源头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各重点行业领域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对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乱象开展全链条打击整治。
畅通举报渠道,严格线索核查。坚持一手清积案、一手破新案,既对专项斗争收官阶段尚未查结的线索、尚未办结的案件、尚未抓捕归案的逃犯、尚未处置到位的资产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又深入分析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早发现、早处置。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热情。
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早打小。重点抓好全国扫黑办部署的“追捕一批‘漏网之鱼’、起底一批重点线索、审查一批‘保护伞’、精办一批大要案、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督导推动一批重点地市、选树一批扫黑除恶常态化典型、掀起一波宣传热潮”等十件事,强化措施责任,抓出成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强化督导考评,推动责任落实。坚持发挥督导利剑作用,省市县每两年联动开展一次督导,保留并优化省督导专员队伍,适时开展机动督导、专项督导。健全落实每季度通报督促、定期视频调度、重点线索和案件核查督办等制度。健全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提高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常治长效。今年,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成立新的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4月20日召开的平安陕西建设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扫黑除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按照“1+N”模式,省市县三级地方和部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基本建成,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新华社